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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本着“以人为本”原则,建立公平,公正,合理的薪资管理制度。充分发挥所有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实现集团公司的经营目标。
第二条 范围
本制度依集团人事管理制度制定,集团从业人员的薪资管理除国家法律法规另有文件规定外,均需依照本制度执行。 本制度系集团各事业部及各子公司薪资管理的总则,其中对集团直属各职能部门的薪资管理作了明确的规定。各事业部及各子公司的薪资管理具体办法另见《事业部薪资管理制度》。
第三条 权责
1、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起草、颁布,修订,解释并监督施行,集团各部门、事业部共同执行。 2、修订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各部门意见和集团经营目标调整需要提报修改方案,经集团总裁核准后,方可修订。 3、此制度经集团总裁核准后,正式生效施行。
第四条 工资构成与定义
一、业务人员工资
1、底 薪;各岗位根据社会平均水准制定的工资标准; 2、奖 金:集团公司经营业绩达到一定标准,为奖励员工辛勤工作而设立的薪资项目,奖金设置为月度奖金和年度奖金。 3、 其它奖金:建立新客户开发奖等。
二、管理类人员工资
1、 底 薪:各岗位根据社会平均水准制定的工资标准; 2、 加(降)薪:依据集团公司制度和工作流程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加薪或降薪的薪资项目; 3、 奖 金:集团经营业绩达到一定标准,为奖励员工辛勤 …… (文章未完,请先登录会员专区,才能浏览该文章的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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