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企业所得税
1、国债利息收入为免税收入。国债利息收入,是指企业持有国务院财政部门发行的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
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3、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4、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1)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2)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率(北京规定5%以上)。(3)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率不低于规定比率(北京规定60%以上)。(4)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率不低于规定比率(北京规定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应占企业职工总数的10%以上)。(5)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5、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相成无形资产记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 …… ( 文章未完,请先登录会员专区,才能浏览该文章的全部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