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库工工作的管理规定 一、作息时间:晚班:18:00——提货完毕 早班:2:40——提货完毕 迟到3分钟之内,2元/次;10分钟之内,5元/次; 半小时之内为20元/次;无故旷工者将予以重罚。 二、严禁偷喝酒,抓到一次,当事者予以开除;(并罚款200元)。(在成品库如发现空酒袋,无法核实具体责任者。处当班全体库管及库工每人10元。如有人举报具体责任人,核实后奖励举报人100元。) 三、全力协助库管看管货品和物品;发生丢货现象,视情况负相应经济责任。 四、严格按库管的要求提货,提货迅速,不拖拉;发现有懈怠现象,视情节提出批评,严重者 五、严禁野蛮装卸;(1、托盘上货物如果在装卸过程中发生坍塌,一经发现,处该组人员罚金50元。2、在装卸过程中,抛投货物造成货物损坏,一经发现,参与者每人处罚金100元。) 六、提货完毕,整理一下库房(配合入库员和出库员); 七、对值日人员的相关规定: 第一,回收托盘,做好托盘的交接工作 第二,清扫配货间的卫生 第三,协助当班库管与押运员的交接工作,并负责回收购箱票。 第四,有事提前自行串班,无故旷值10元/次;
二OO五年三月十日 …… (文章未完,请先登录会员专区,才能浏览该文章的全部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