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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 1.1制定目的 (1)为了使各位员工养成:能区别轻重缓急,按计划办事的良好习惯,做到各阶段的工作目标任务清晰,方向感强,工作效率高。 (2)使企业各个职能工作环节都能朝高效、精干、充满活力的目标迈进。本企业内各项工作都能逐步顺畅的得到推行。 1.2适用范围 凡隶属本公司的各岗人员,均需依照本办法所规范的体制管理。 1.3管理单位 人力资源部为本办法管理单位。 2各层级工作目标、进度计划的制定 2.1各岗位人员,均要根据各人的工作职责,分别制订各时期的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或记录对照检查,并于规定期内上报交审。 2.2企业(或各职能部门,或各岗位)计划,必须认真进行综合平衡,坚持“积极平衡,留有余地”的原则,不“留缺口”,不“打埋伏”,以经过努力能达到为合适,即不经努力就能达到,或经努力尚不能达到的计划均不是可行的计划。 2.3各时期销售目标规定上报期限: 2.3.1公司各项工作的下一个年度目标任务,必须由对应工作的管线领导,在本年11月20日之前编制《本年各阶段目标的设订与达成》(见附件1),《年度工作计划及完成统计》(见附件2)将其报交CEO。 2.3.2季度目标任务,必须由各部门经理人员在本季末最后1月的25日之前编制的下一《季工作计划安排及完成统计》(见附件3),将其报交管线领导;管线领导须在1月28日将其分管线的计划报交CEO。 2.3.3月度目标任务,必须由各主管级人员,在本月28日之前编制的下一《月工作计划及完成统计》(见附件4) …… (文章未完,请先登录会员专区,才能浏览该文章的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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