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培训网,培训,培训课程,企业培训,内训,制度表格案例方案等资料下载 网站首页 | 培训产品 | 企业内训 | 注册/登录 | 下载帮助 | 热门培训
管理资料 管理文章 管理培训 企业内训 培训讲师 会员专区

点击您要搜索的类别:
搜索培训 搜索文章 搜索资料 搜索机构 培训产品  
搜索关键字: 地点在     如何搜索?
热门搜索关键字: 行政统筹 Excel 劳动法 KPI 精益生产 3E 纳税筹划 采购 设备 生产计划 TPM 中层管理 跟单员   
EXCEL与PPT在管理中的高级运用 PMC生产计划与物料控制 KPI+BSC实战训练营 应收帐款控制与催收及信用管理 卓越销售技能提升的8个步骤
您当前所在位置:我们培训网文章资讯政策法规劳动与人事
事业单位人事争议适用法律解答
日期:2006年6月1日 作者:不详 人气:913 查看:[大字体 中字体 小字体]
针对各地在人事争议处理过程中遇到的有关《劳动法》适用、法院管辖和法院立案案由等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对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案件如何适用法律及管辖的请示》作出答复,此答复是在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人事争议仲裁司法解释确定人事争议仲裁制度与司法制度关系的基础上,对人民法院在审理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案件时的有关问题进一步做出的明确规定,是关于事业单位人事争议处理的又一个重要的法律性文件。

  这个文件主要精神如下: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3]13号)第一条规定,“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之间因辞职、辞退及履行聘用合同所发生的争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处理。”这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处理”是指人民法院审理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案件的程序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对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案件的实体处理应当适用人事方面的法律规定,但涉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劳动权利的内容在人事法律中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  

  二、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或者聘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三、人民法院审理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案件的案由为“人事争议”。

 



本站出于交流目的由本站网友提交此文章,该文并不代表本站观点,如果您是作者或者该文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即与我们 联系,我们将立即处理。谢谢!
我要通过发布管理文章兑换培训币


用户评论: 目前没有用户参与评论

暂无相关评论

 
用 户:
Email:
分 值: 100分 85分 70分 55分
40分 25分 10分 0分
说 明:
(注:“”为必填内容。)
 本期推荐培训
Google
·年终绩效考核暨KPI+BSC实战训练营 (深圳 2008-12-5)

·薪酬体系设计与薪酬管理技巧(3E薪资设计)培训 (深圳 2008-12-5)

·新产品研发流程优化与研发项目管理 (上海 2008-12-5)

·高效仓储管理与库存控制高级研修班 (深圳 2008-12-6)

·Excel、Access、Powerpoint、Word在企业管理中的高级应用 (深圳 2008-12-12)

·EXCEL与PPT在管理中的高级运用 (上海 2008-12-12)

·产品研发及技术人员核心管理技能训练 (深圳 2008-12-12)

·全面生产维护(TPM)研修班 (北京 2008-12-18)

·行政工作统筹管理高级研修班 (上海 2008-12-18)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解读及企业应对策略 (杭州 2008-12-19)



我们培训网 版权所有 2004-2005 | 关于我们 | 服务条款 | 广告合作 | 咨询反馈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