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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WTO与我国建筑业
经过艰苦谈判和准备,中国已完全具备以发展中国家身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orld Trade Organization,WTO)的资格,中国加入WTO已不可逆转。加入WTO后,我国各行业将面临一次重大的挑战,体现在:我国与WTO其他成员国之间的市场开放,增加贸易政策的透明度,开放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取消被禁止的出口补贴,逐步取消若干非关税措施,放弃对引进外资的限制,减少关税壁垒,扩大国外的经营领域及享受最惠国待遇等。建筑与工程服务是国际服务贸易的重要内容之一,因此,中国的建筑市场对国外同行开放是国内建筑企业所面临的最直接挑战。
加入WTO后,给我国建筑业的发展提供了契机。但作为WTO的成员国,我国建筑业的许多方面与规定要求相比尚存在较大差异。
1.1 有利方面
(1)有利于法律建设和建筑市场规范化管理。加入WTO将对我国的政治体制产生影响,促进我国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的改革,推动我国市场化进程,包括建筑市场规范化管理以及转换经营机制,适应市场变化。同时,WTO对我国的经济管理体制、政企分开、增加政府决策和行为的透明度、法制建设、部门垄断等提出了相应的要求。
(2)提高我国建筑资源配置效率,理顺能源和原材料价格,有利于引进先进的管理经验和技术,造就与国际惯例接轨的人才。伴随着我国正式被纳入世界经济一体化范围,国内市场将会突破封闭条件下需求和资源的制约而进一步开放,从而极大地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对国内建筑企业起到了一定的带动作用。
(3)加入WTO,我国建筑企业进入国际建筑市场的环境将变得宽松,参与国际工程的投标竞争机会就会逐步增多,刺激我国建筑企业在激烈的国际竞争条件下的重组、联合和兼并,促进国内建筑企业向技术密集型转变和向国际化发展,促进国内建筑企业走向国际市场,提高我国建筑企业在国际上的地位,增加我国建筑企业融入国际市场的机会,为建筑企业走出国门创造更多的机会。
(4)拉动建筑业的发展。加入WTO意味着扩大国内建筑市场的对外开放力度,增加中国市场的透明度,降低投资的非经营风险,从而吸引更多的外国企业进入中国投资,进一步促进中国建筑市场的发展。 除此而外,加入WTO还可扩大劳务出口,缓解就业压力。
1.2 不利方面
加入WTO后,国外的各大承包商将进入我国的建筑市场,这必将加剧建筑企业的竞争与淘汰。作为市场竞争主体的国内建筑企业,目前的综合能力普遍低于国外同行水平,处于一种非常不利的地位。具体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我国建筑业国际市场占有率低。据有关资料,我国建筑企业的境外国际市场和境内国际市场占有率很低,90年代中后期境外国际市场占有率一般仅为3.0%--5.0%。境内的外商投资项目、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项目几乎完全由资金、技术力量雄厚的境外承包商总承包。
(2)我国建筑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低下。我国建筑业已进行了多项改革,但是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低下的局面并未得到明显改变,产值利润(税)率持续下降,其中劳动生产率低的问题尤为突出。以1997年为例,当年我国建筑业的从业人员达3449万人,为美国建筑人员的4.5倍,但我国建筑业总产值却只相当于美国正常年份建筑业总产值的20%。90年代,我国建筑业劳动生产率只相当于日本建筑业的1.25%。
(3)我国建筑市场经济秩序不完善,规章、制度、法律等尚不配套。内在综合机制不顺,在资金、设备、技术、人才、管理等方面还存在较大的差距,再加上习惯于寻找保护,导致竞争能力不足。
中国公司在国外的工程承包、设计咨询和劳务合作中缺乏理性,在决策问题上不够成熟,导致缺乏长远的国际发展目标和规划、国内公司恶性竞争等。
(4)技术含量较低,管理水平较低,管理模式落后。中国公司不仅在管理模式及运行机制方面与国际同行之间存在较大的差异,而且在科技进步及技术应用中也明显落后于国外同行。 应该看到,我国建筑企业在国际竞争中的主要优势是价廉的劳动力,并且这种优势只能体现在与第三世界的合作过程中。加入WTO后,资源配置效应会提高我国的人力资源成本,使人力资源的比较优势下降,一旦成本低廉的优势被均化,就很难在国际市场竞争中赢得应有的份额。
(5)建筑公司功能不能满足建筑业发展的需要。以设计为主的工程建设总承包工作取得了一些进展,为改变我国建筑企业业务单一、建立新的生产关系、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发挥了作用。但与发达国家的工程公司相比,尚存在不少差距,体现在:工程总承包公司发育不完全,总承包市场没有真正形成;项目管理水平低,大多数总承包单位的管理属于经验型、分割型、粗放型的管理方式;总承包的概念混乱,其形式、行为不规范,政策、法规、管理制度不够健全等。
以上分析表明,我国建筑业虽已初步具备国际竞争能力,但与国外一流建筑企业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尚无法与之抗衡。
2. 我国项目管理发展趋势
项目管理是一种适用于任何责任重大、关系复杂、时间紧迫、资源有限的一次任务的管理方法。近年来,随着经济全球化和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这类任务越来越多。
为了推动经济的发展,发达国家正把目光投向项目管理,美国学者David Cleland认为:在应付全球化的市场变动中,项目管理和战略管理将起到关键性作用,美国著名杂志《Fortune》预测项目经理将成为21世纪年轻人首选的职业。由此看来,项目管理正成为社会管理和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
项目管理的重要性显而易见,人们对项目管理越来越重视,项目管理也日益现代化和全球化。随着加入WTO日期的日益临近,我国项目管理已明显呈现出四大发展趋势:时代全球化、行业多元化、学科专业化以及承发包模式需求多样化。
2.1 时代全球化
90年代联合国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明确提出"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标志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知识经济时代的重要特点是知识和经济的全球化,从而导致项目管理的全球化发展。
(1)参与国际间项目合作与交流的机会日益增加。这种合作与交流大多需要通过具体项目实现。通过这些项目,使我国与其他各国的项目管理方法、文化、观念得到了交流与沟通。
(2)参与国际化专业活动日益频繁。由于项目管理的普遍规律和众多项目的跨国性质,我国与其他各国专家都在探索项目管理学科的国际通用体系,积极参加国际性学术会议。现在每年都要召开许多项目管理专业学术会议,吸引各行各业的专业人士,不断提出和完善项目管理理论、方法、工具等。
(3)与其他国家共享项目管理专业信息。由于Internet的发展,在网上可以很快查到各种项目管理专业信息。
2.2 行业多元化
现代项目管理以不同类型、不同规模出现在各行各业。在行业性方面,建筑业的项目管理实践历史最为悠久,随后是20世纪40年代美国的国防工业中的项目实践,继而是其他各行各业的项目实践。由于各行各业的项目类型、规模、难度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故项目管理随之呈现出行业多元化的发展趋势。
2.3 学科专业化
近10年来,项目管理专业化有了较明显的进展。体现在:项目管理知识体系(PMBOK)的不断发展和完善;我国学历教育从学士、硕士到博士,非学历教育从基层项目管理人员到高层项目经理,已基本形成了层次化教育体系;项目和项目管理的学科探索正在进行中,已出版了《现代项目管理基础》、《现代项目管理学》,并提出创建"项目学"。
2.4 承发包模式多样化
业主是推动建筑业发展的根本动力。当前建筑业的发展趋势是:大中型项目投资和经营私有化进展速度加快;业主更多地希望设计与施工紧密结合,倾向设计+施工一体化的方式承包,希望建筑业提供形成建筑产品的全过程服务,包括项目前期的策划、开发、设计、施工以及物业管理。
由此可见,传统承发包模式已不能满足现代建筑业发展的需要,我国建筑界应关注和适应业主对承发包模式需求的变化,引进机械制造业、汽车工业的生产组织方式,改变建筑产品生产模式,满足业主全过程服务的要求。
3. 推进我国项目管理发展的对策
中国建筑市场对外开放始于80年代,一批重要的工程项目实行了国际招标。自80年代以来,我国项目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化,逐步建立起新型的项目管理体制,包括项目资本金制度、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为我国项目管理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我国即将加入WTO,到那时我国的建筑业会有更大的发展,这为项目管理的发展提供了一个难得的机遇。同时,对项目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并使项目管理与我国社会经济协调发展。为了迎接加入WTO后的挑战和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使我国的项目管理健康发展,提出以下对策与建议。
3.1 建立项目管理实施准则
在广泛总结各行各业项目管理经验和吸取国际项目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制定我国项目管理实施准则。这些准则应作为指导和规范项目法人(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和承包商管理行为的基本准则。
项目管理实施准则包括:组织准则;计划与预算准则;财务准则;进度/费用偏差分析准则;修改准则;数据获取准则等。
除此而外,还应建立项目库、案例库、工具库及规章库。
3.2 丰富项目管理方式
目前,国际通用或常用的项目管理方式有:三角管理方式(项目法人,监理工程师、承包商);CM方式;D/B管理方式;PM方式;BOT方式;业主自行设计与管理方式等。
根据当前国际建筑业发展需要,采用相应的项目管理方式,包括:D+D+B(策划、设计、施工)管理方式:D+B+FM(设计、施工、物业管理)管理方式;D+D+B+FM(策划、设计、施工、物业管理)管理方式;PFI(私有资金开发、实施建设项目)管理方式。
3.3 扩展建筑公司的功能
建设项目需要通过一批掌握管理模式、管理程序、管理方法、管理技术的公司去实现,包括专营工程承包的工程公司和项目管理公司。从国际上看,这种公司具有非常强的项目管理和承包能力。
(1)我国应大力培育工程总承包公司和项目管理公司。近10多年来,设计单位开展工程项目管理和工程总承包工作的实践证明,设计单位开展这项工作是成功的。为此,应推行国际通用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完善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承包机制。
通过制定工程总承包公司和项目管理公司的资质管理办法,促进一批有条件的大型设计单位改造成为具有融资能力的国际型工程总承包公司,进而向现代企业制度发展。同时,应培育一批项目管理公司,大力发展劳务市场,形成以工程总承包为龙头,专业分包为主体,专业劳务市场为依托,大、中、小型企业协调发展的工程建设队伍结构体系,使我国的建筑公司能与国际著名工程公司相抗衡,通过竞争获取国外大、中型项目的承包任务。
(2)力求改变我国"大型"建筑企业集团大而不强的局面,增强其竞争实力。为此,要给予他们某些特殊政策,使他们在竞争中增强自身的实力。
与此同时,促使企业积极主动地采取相应措施加强与国外承包商的合作,尽快从承包方式、融资渠道、管理程序等方面与国外承包商接轨,建立国际通行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及安全管理体系,并以这三大体系为核心有机地构筑协调运作的建筑企业的现代管理模式,以适应加入WTO后市场竞争的需要。
3.4 建立完善的建筑工程风险管理机制
建筑工程项目风险管理是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是建筑业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建筑市场顺利对外开放、中国建筑业在国际建筑市场上进一步发展和建筑企业由大变强的必要条件。
建筑工程项目风险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是在我国建筑业与国际接轨过程中逐渐体现出来的。应该注意到,我国工程风险管理尚属新生事物,工程风险管理体系尚未建立起来。因此,应该遵循市场经济规律,采用法律和经济手段,引导和调控工程风险管理,避免行政干预。应积极培育建筑工程项目风险管理体系,构筑出既适合我国国情也符合国际惯例的风险管理模式。
3.5 完善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体系
我国现行的建筑企业资质等级制度不能适应加入WTO后建筑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的需要。应在对施工企业重新审定的总承包、分包、专业分包等基础上,加大对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审查的力度,完善建筑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体系。
关于招标范围,建议采用国际习惯作法,即对政府公共工程项目均实行公开招标;对私人投资的工程项目可采取阶段性招投标制。
关于标底和标价,目前,我国仍然沿用按照各地区造价管理部门颁布的概算定额或预算定额的方法计算标底和标价。这种作法难以准确体现市场实际情况。建议充分发挥专业协会的作用,及时传递价格信息及各地区建筑市场状况,为计算标价和标底提供有价值的资料。鼓励承包商根据自身的管理水平、资源配置等编制本企业的预算定额,以推进承包商不断强化自身的实力、资金、技术优势,使工程造价更趋合理。
3.6 加强项目管理培训力度和资质认定工作
重视对项目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和资质认定,推行证书制,把这项工作从传统产业推广到高新技术产业。
除此而外,还应加快行业协会与政府职能的剥离,加强对外商进入我国建筑市场的监控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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